會員本人暨子女獎助金辦法
申請詳情請參閱每年度獎助金公告說明
一、本會加強福利措施,獎勵會員優秀子女完成學業特訂定辦法。
二、辦理申請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會駐會常務理事負責審核。
三、獎學金每年舉辦一次。
四、獎勵對象,以入會已滿一年以上之會員子女為限。
五、申請期限為每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日止辦理,過期視同放棄。
六、會員子女具備左列條件者方得申請。
學業成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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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專 |
高中 |
操行成績 |
大專 |
高中 |
國中 |
體育成績 |
大專 |
高中 |
國中 |
公立 |
80 |
80 |
甲等或85分以上 |
70 |
72 |
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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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立 |
85 |
85 |
七、獎學金名額不限,其金額規定如左:
(一)大專(國中以上之五年制專科學校,前三年依高中標準,後二年依大專院校標準),每名獎勵金-000。
(二)高中職校每名八00元。
(三)國中每名獎勵金五00元。
八、申請獎學金者應檢具左列證件:
(一)填具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書一份。
(二)在學成績證明書影印一份。
(三)戶口名簿影本一份。
九、本辦法經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並呈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