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餐飲業職業工會重陽節敬老實施辦法
(本頁面公告之內容將以每年度工會公告資訊日期為參考依據,本頁資訊如有錯誤,將以當年度最新公告文為主,不及更新,敬請見諒)
一、宗 旨:為發揚敬老尊賢之美德,特設重陽節敬老辦法。
二、對 象:凡本會會員(入會一年以上)均可申請之。
三、條 件:符合前項資格之會員、會員的父母、配偶。
四、申請手續:填具申請書一份(向本會索取)及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乙份。(不同戶需各申請乙份)
五、申請期限:每年九月一時起至九月廿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審 查:由本會主任委員及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核之。
七、方 式:每名酌送禮品或禮金各乙份
八、經 費:每年度預算內編列之。
九、本辦法經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、修正時亦同。